2011年8月3日星期三

(清)方苞〈逆旅小子〉

逆旅小子
清 方苞
劉季高校點《方苞集》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版錄入,參以《續修四庫全書》集部第一四二○冊《望溪先生文集》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上海圖書館 咸豐元年戴鈞衡刻本整理。)

  戊戌秋九月,余歸自塞上,宿石槽。逆旅小子形苦羸,敝布單衣,不襪不履,而主人撻擊之甚猛,泣甚悲。叩之東西家,曰:「是其兄之孤也。有田一區,畜產什器粗具,恐孺子長而與之分,故不恤其寒饑而苦役之,夜則閉之戶外。嚴風起,弗活矣。」余至京師,再書告京兆尹,宜檄縣捕詰,俾鄉鄰保任而後釋之。

  逾歲四月,復過此,里人曰:「孺子果以是冬死,而某亦暴死,其妻子、田宅、畜物皆為他人有矣。」叩以吏曾呵詰乎?則未也。

  昔先王以道明民,猶恐頑者不喻,故「以鄉八刑糾萬民」,其不孝、不弟按:同「悌」。)、不睦、不婣按:同「姻」。)、不任、不恤者,則刑隨之,而五家相保,有罪奇邪則相及;所以閉其塗按:同「途」。),使民無由動於邪惡也。管子之法,則自鄉師以至什伍之長,轉相督察而罪皆及於所司。蓋周公所慮者,民俗之偷而已;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。此可以觀世變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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